究竟是什么事情,让老唐不顾亲情,要与儿媳对簿公堂?
2010年秋,小方的丈夫唐甲因在做工时不幸触电身亡。事后,小方与用人方达成协议,支付唐甲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45万元。但小方在领取赔偿款之后,并未将应属老唐的部分款项和赡养费支付给老唐,老唐心中又气又恼,去和小方理论,结果两人话不投机吵了起来。气头上的老唐便一纸诉状把小方告上法庭。
“儿子走了留下那么一大笔钱,她都拿走了,我今年76岁了,核桃摘不了,她又不养我,我怎么活啊!我一定要告她,让她吃个教训。”承办这起案件的威坪法庭何法官,耐心地倾听了老唐愤怒的“控诉”。而后好言好语地安抚老唐,随即乘车到村子里给小方送去开庭传票和诉状副本。看到法院的传票,小方脸一下黑下来了,“平常我都是和他一起吃饭,他要买什么,我也给他买了,从来没亏待他,有什么事好好商量,为什么要闹上法院?我是坚决不会去开庭的!”小方也觉得有些“冤枉”,果然没有到庭应诉。
何法官认为,如果就这样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虽然合法,但是小方势必会抵制法院判决,很有可能要强制执行,事情如果真的发展到那一步,将会使小方和老唐由家人变仇人,而且老唐以后的生活也会无人打理,所以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为了让这个家庭回归和睦。这天,何法官冒着小雨找到小方。小方还是有些倔强,“你来了也没用,不管你怎么判,我是一分钱也不会给的。”何法官还是耐心地把案子的基本情况给小方讲了一遍,然后劝小方一起到老唐那里去一趟。
小方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同意了。时值冬季,老人家正裹着棉被坐在床上。何法官见状,就劝说小方:“你想想,儿子出了这样的意外,自己干活也吃不消,换作是你,也一样有怨气。”
“我知道,这事儿我有不对的地方,可是我自己丈夫走了,大儿子瘫痪在床上,要我料理,二儿子上高中,城里读书又贵,我要花钱的地方也很多。再说了,他一告到法院里,村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事,都不知道背后怎么说我不孝顺、贪财,让我以后怎么做人啊!还有他一张口就是六万多,我哪有那么多钱。”
听着小方的顾虑,何法官顺势开导她:“不是说当了被告,就肯定有罪,这是民事案件,你们都是平等的。你应该给他多少钱,由法律说了算。再说当时你拿到的那笔赔偿款的确是有他的份。老唐,你也退一步,大家都是一家人……”在何法官耐心地劝导下,老唐和小方的对立情绪缓和起来。
“我告她也不是为了钱,我这么大的岁数,要这么多的钱干什么,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她这个事不和我商量一下。”
“爸啊,钱的事情,我应该和你商量的。你身上是应该留些钱。”
最终在何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小方支付老唐4万元。
至此,本案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俗话说“打断骨头连着筋”,而亲人之间打官司,谁赢都是输。这宗公公状告儿媳的诉讼案,如果判下去,可能会毁了一个家庭。办案法官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没有程序化地办案,而是从维护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为当事人考虑,通过细致的工作,上门耐心调解,最终使公公和儿媳化干戈为玉帛,做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双方双赢的结果。(记者 鲁谊 通讯员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