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法治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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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5月21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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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鱼头引发的纠纷
  4月23日20:15左右,一外地游客王某和丈夫一起到千岛湖明珠路千岛某有机鱼馆消费,点了一份鱼头。过了一会儿被告知鱼头重达4公斤,王某就提出要取消订单。但是店家拒绝,以鱼头已经下锅不能取消为由,坚持要求王某支付鱼头的费用,而王某坚决不要这道菜,因为前后下单与取消订单只相隔半分钟,认为不合理,否则不在此继续消费,而店老板不肯,王某和丈夫就自行想离开,店老板则不让其离开饭店。两方就此发生了争执,而后王某拨打了12315,请求工商解决。

  据了解,当时王某在该店点了一盘蔬菜一盘螺蛳,鱼头是每斤68元,总计消费是330元,是活鱼现杀的。后经淳安工商工作人员调解,由店家减掉一部分餐费60元,王某总共付餐费270元,店家同意调解,两方满意。

  由此淳安工商提醒消费者,在酒店消费前一定要看清菜单再消费,要问清每道菜的价格,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给自己的旅途带来不愉快。       (通讯员 姜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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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千岛湖法治时空03吃鱼头引发的纠纷 2011-05-21 2 2011年05月2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