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法治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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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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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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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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