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法治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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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2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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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记忆中的石林”老照片征稿启事
  老照片是凝固的历史,是城乡昨天的缩影,记载着社会变迁和人们的生活。为生动再现石林(富溪、茶园)发展历史,特别是石林(富溪、茶园)近三十年以来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做好新改建的石林文化站的文化陈列馆布展工作,石林镇人民政府特举办 “寻找记忆中的石林”老照片征集活动,现面向社会征稿。

  一、征集内容

  征集石林(富溪、茶园)各历史时期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自然风光、生态环境、人像摄影、静物等内容。具体包括:

  1.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石林(富溪、茶园)经济社会发展及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

  2.反映各个时期领导到石林(富溪、茶园)视察工作的照片。

  3.反映历史文化名人在石林(富溪、茶园)工作和生活的照片。

  4.反映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石林(富溪、茶园)纪实性老照片,包括民俗风情、民间工艺、不同时期旧街貌、旧村区、旧民居、老字号商店的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

  5.反映各个时期建设场景、生产、生活以及路、桥、车、站等,并能反映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劳动、休闲等变迁的个人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单位景物照、生产照、活动照、集体照等老照片。

  6.征集竹制品老物件,先提供照片,价格面议。

  二、征集作品要求:

  1.凡征集的照片要求影像基本清晰,内容真实无涂改,原始纸质照片或翻拍的均可。

  2.尺寸要求:电子图片尺寸为2000×1400像素以上,大小在1MB以上;纸质照片为5寸以上(含5寸),彩色、黑白不限。

  3.图片标题格式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4.照片文字说明:所提交的照片均需附短说明文字。新建与照片同名的TXT文本文件,主要内容为:照片标题、主要内容简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的姓名、照片背景、照片来源、所有者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三、图片稿酬:

  凡入选的作品,根据照片的珍贵程度,支付稿酬100-500元/张。

  四、征集时间及地点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

  2.报送方式:

  ①以附件形式,发电子稿至邮箱:281394070@qq.com

  ②将纸质照片送至石林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江帆,联系电话:64873003、17767256520 

  五、其他事项

  1.所有作品入选后,石林镇人民政府对作品将妥善保管,仅用于在石林文化陈列馆及相关的宣传画册、影展、报刊及公益宣传,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3.本次征集图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纸质原始照片,经扫描后,可自取。

  淳安县石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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