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淳安县潭唐公路屏门至郑中段改建工程S01合同段工程已全部完工,项目经理部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按月足额支付的原则,截止2018年9月30日,已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产生。请各劳务单位和参加该工程的劳务人员见公示后,如有异议,请在一个月公示期内及时与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林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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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潭唐公路屏门至郑中段改建工程S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