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就
用这两个法律文书中的常用词做标题,容易让读者迷茫。因为很多人总认为自己是循规蹈矩的“良民”,与这两个词似乎三杆子打不着。其实不然,在自私心理屡屡冲击道德底线的环境下,我们很容易在这两个身份中急速转换,无话不说却又无何奈何。
我们现在都是原告,也都是被告。这话并不骇人听闻。信不信有你,反正我是信了。如果你的思维还是理不出头绪的话,且让笔者给你立一道解不开的方程式,画一个不断循环反复的怪圈。
一个神若愤怒的人将一袋垃圾随手一扔,马上开始指责一名乱停车的人;一个形似正义的人狠狠地朝大街上吐了一口痰,然后怒气冲冲地痛骂乱扔垃圾;一位“衣冠楚楚”的人在墙上贴了几张“牛皮癣”后,转身就对几位毁绿种菜的市民大发牢骚;一位“谦谦君子”驾车对行人乱穿马路行为大发感慨后,顺手就把一个烟头丢出了窗外。更有甚者,几位从饭店出来的朋友在对社会上的不文明行为激烈声讨后,顺手在某个僻静处开始了“露天小便操作”。
傻了吧?在这个一时难以合拢的怪圈中,你说谁是原告,谁是被告?如果形象思维还不清晰的话,请再看看各种角色的表情。
看到别人的不文明行为时,乱扔垃圾者俨然怨气十足,乱停车的人仍然蛮理狡辩,布“牛皮癣”的似乎满腔怒火,乱丢烟头者奋然“指点江山”,乱方便者甚至还自鸣得意。
明白了之后又糊涂了吧。因为这些看似实实在在的被告又似乎都可以成为原告。他们每个人都在抨击违规行为,而每个人又都是不文明行为的实施者,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道德行为准则的约束,这是人类与其他动物区分的标志之一。我们每个社会个体应该随时责问自己:在自觉做丑恶现象的“原告”时,是否有意无意间成为了“被告”。
完全没有“原告”与“被告”的社会形态可能是虚幻的,但我们要求并不高,只是希望这两个角色都尽量少一些。而达到这个目标并不难,只要有形的的监管网络与无情的执法部门,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