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天天 汪福军
10月30日,记者从县总工会了解到,2019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可以申请参加了。本县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按规定交纳互助金参加淳安县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互助内容包括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及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三个部分,职工可同时参加。也可选择其中一项或两项参加,三项互助内容同时参加的,最高可享受补助金65200元。互助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零时起到12月31日24时止,每期交费一次。
互助互济为主要特征的《淳安县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于2014年起实施,4年来补助5840人次,补助金额达6427万元。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为患病职工“雪中送炭”,有效地减轻了患病职工的经济负担,被职工视为“第二医保”,真正成为了县总工会为民办实事的“金字招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