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合理利用医院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管理工作,本着让车位于病人的原则,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我院于2022年1月4日零时起实行院内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具体收费标准以淳价【2016】25号物价部门批复为准,患者及家属进入院区车辆免费停放2小时,超过2小时按物价标准收费。停车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3元/辆.小时,停车1小时内按1小时计收;超出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相应减半;停车时间6-24小时的,一律按6小时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特此公示!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