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县人大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文吉,副主任徐月焕、管国良、洪永鸿、毛夏平参加会议并讲话。
县人大机关、县府办、县公安局、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洪永鸿主持。
自《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以来,县公安局以“打造全国治安秩序最好的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局”、“全省优秀公安局”等荣誉称号,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攀升。
在听取汇报和审议后,董文吉指出,县公安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出实招,在平安建设、维护稳定上有担当,在依法办案、维护公平上下真功夫,为全县发展大局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就下一阶段工作,董文吉强调,相关部门要认识梳理解决在提升执法能力和质量、保障全县大局持续安全稳定、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要切实加大治安稳控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要切实提高执法效果,促进“两个效果”统一,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加大罚款处罚执行力度,探索人性化、柔性化执法方式。要切实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公安队伍。
副县长李浙峰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