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社会民生项目建设,壮大国有企业实力,县国土局科学制定县直属国有企业做地机制。对建设集团、旅游集团、交投集团、水投公司、工贸公司、开发公司6家国有企业从做地区块划分、出让收入分配、单位工作职责进行明确。今后国有企业参与的经营性土地做地,可以按成交价50%:50%分成,各项税费由县财政承担,做地费用由国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