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这意味他将彻底告别遥遥无期的等候,之后,他领取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然后选房、签订购房合同,很快成为了千岛湖的有房一族。
吕先生原是我县粮油工贸公司面粉厂职工,2002年下岗,之后出了一次意外,导致腿脚不便。多年来,一直承租公房,搬家多次,先后在人民路、浪达岭、李家坞租住过。目前,住在茶叶市场的公房里,用他的话说,“一家老小5口人,挤在36平方米的小房子里,特别不够用。”
和吕先生一家一样,很多中低收入家庭或者借助亲戚家,或者租赁廉价的房子,虽然他们的居住状况各不相同,但愿望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2002年我县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截至2013年底,我县已有1500余户中低收入家庭入住经济适用住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但是,2005年我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行轮候制度后,虽然每年都推出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但目前仍有1253户申购家庭轮候。
房源“喊渴”,建设发力
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尤其是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轮候问题,2013年县领导到建管局调研时要求,要在2015年6月底前全面解决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家庭的住房问题。
群众的呼声就是工作人员努力的方向。2013年以来,建管局紧密部署合理筹划,实行建设项目专人负责制,落实责任、倒排时间,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根据规划,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集中在原康盛老茶厂区块,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9幢1455套。目前一期房源已交付,二期、三期已实现主体结顶,预计2015年6月前竣工交付。为给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建管局在强化房屋建设质量的同时,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科学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以及地下停车位。同时为集约利用土地,有19幢房屋为小高层或高层,并均采用了双电梯设计,方便住户出入。在户型方面,均为7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同时相对低廉的价格,满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又不会增加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让他们真正享受到住房保障的实惠。
2014年8月18日申购轮候家庭资格复核正式启动,剩余的1253户申购轮候家庭全部轮候家庭纳入复核范围。现已基本完成申请轮候家庭资格复核的受理工作以及住房、房改、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等信息核查,目前正在就核查信息进行汇总认定,复核结果预计2015年初公示。
对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来说,春天就在他们的眼前。
住房保障,走向“全覆盖”
全力以赴增加保障房供给,为千家万户提供住房,帮助他们圆了住房梦,这仅仅是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成效的一方面。随着时间推移,我县住房保障已经从“提供经济适用房给住房困难群体”这样的简单内涵,向“为全社会提供住房保障”的广义内涵扩展。努力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这已经成为我县住房保障的目标。
针对这样的目标,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在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家庭保障、经济适用房供给、公共租赁房推广、人才房建设、老旧区改造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全面发力,成效显著。
一是实现了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家庭的应保尽保。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建管局着力保障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在面上实现应保尽保。截至目前我县共建成廉租住房232套,在保廉租房家庭216户。实现了廉租住房以房等人,应保尽保。在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同时,建管局还对低保收入2.5倍以内低收入家庭实行租金货币补贴,目前已累计发放补贴36万元,保障家庭204户。
二是经济适用房选房销售逐年增加。截至2013年底我县已累计推出经济适用房房源1761套,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我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同时对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14年提供经济适用房房源126套,茶苑小区剩余1600余套保障性住房房源也将于2015年交付使用。
三是公共租赁房逐步推开。2013年我县首次启动了公共租赁房受理工作,共受理申请481户,其中中低收入家庭419户,新毕业大学生及创业人员62户。2014年4月建管局对首批复核条件的415户申请家庭进行选房配租。今年11月开始的公共租赁房受理,建管局新增了外来务工人员作为保障对象。我县成为杭州市首个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县级单位,这也是我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又一重大举措。
四是实行引进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按照我县引进人才政策,建管局在经济适用房房源中调剂出部分房源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为我县人才引进工作提供支持。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各类引进人才住房11套,下步建管局还将调配房源用于引进人才的住房安置。
五是实行八大区块的危旧房改善和清风苑、里杉柏旧城改造。通过开展危旧房改善和旧城改造,改善危旧房改善面积约3万平方米,涉及中低收入家庭418户;清风苑、里杉柏旧城改造15万平方米,涉及中低收入家庭1400余户。改善了老、旧、差小区居民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同时对于提升城市品位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是发放住房补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2010年开始我县对本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非农户籍的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在册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无房或已参加实物分房但享受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目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共计发放住房补贴1.2亿元,惠及全县11917名单位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