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家庭的容器。中国人对于房子的追求,远远超过了对其他事物的需求。“安居乐业”、“居者有其屋”,这样的梦想代代相传。
和全国的其他地方相比,淳安住房拥有许多特殊性。千岛湖形成后,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县百姓一直在安居路上不停追逐着自己的梦想。从告别泥墙房、拥有公有房,到“房改”之后房地产业蓬勃发展……淳安的房产走过的发展历史,可读、可思、可喜。
对于上个世纪千岛湖房地产的情况,许多年轻人并不一定熟悉。日前,记者就当年千岛湖住房的变迁及其原因进行了一番了解。
挥手告别泥墙房
泥墙房,指的是以泥土夯实为墙,搭建起来的住房。这种房子以往在淳安的各地最为常见,虽然这样的房子建得快、花费少,夏天还挺凉快,但是却拥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不牢靠。每逢刮风下雨,屋主就担心受怕,生怕漏下的水将泥浸湿了,从而影响安全。
千岛湖镇(时名排岭镇)的住房历史开始于1958年,由于千岛湖的形成和县城选址,这里很快聚集了许多居民。因为条件有限,当时居民住的大多数是泥墙房。
记者拿到了一份数据,根据统计,1958年千岛湖镇(时名排岭镇)初建,仅建造木结构住宅1580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仅1.17平方米。由于当时经费紧张、建材短缺等原因,当时所建房屋大多是原拆原建的泥木结构,质量较差。在那个年代,拥有舒适的住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县开始实施住宅建设改革,单位将建好的住房以低租金(每平方米月租仅0.1元左右)分配给职工居住,住房成为了一种福利。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福利分房。
福利分房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在市场经济中,房屋是具有价值的,人们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交换。在计划经济中,人们所有的剩余价值都被国家收归国有,国家利用这些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业单位盖住房,然后按级别、工龄、年龄以及居住人口辈数、人数、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条件分给一部分人居住。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房租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
和以前的泥墙房相比,公有房(主要是福利房)解决了住房的安全问题,但是其他方面的条件非常一般,甚至能说简陋。当时这种房子,虽然说是老百姓居住的,但是绝大多数都是单位统一建设、以两层为主的楼房,每间不足10平方米,没有厨房和卫生间设施,楼道很狭窄,又黑又暗。特别是集体过道,既是每家每户烧饭的厨房,又是堆放杂物的地方。条件好一点的,楼内一个楼层有一间2平方米左右的男女共用厕所。
尽管如此,广大居民却为能够住进这样的房子、能够享受到单位福利待遇而感到自豪。尽管这个房子是公家的,然而有了住的房子,有了栖身之处,人们感觉是幸福的。据统计,到1985年底,千岛湖镇仅有成套住宅762套,人均居住面积为7.01平方米。
“房改”破除住房困局
福利住房人人希望得到,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却存在很多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百姓的住房问题。特别是面对着百姓急切的需求,这样的机制显得很乏力。
为了从根本上破除居民住房方面的困局,我县开始了房产改革。
1992年,我县根据《浙江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淳安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现代生活中,常常有很多市民谈到“房改”的概念,其实这个概念就是从那个时候诞生的。
记者从县房管处拿到了当年《淳安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原始文件。从文件上看,当年房改的核心主要是:逐步提供公房的租金,积极出售公有住房,扶持集资合作建房,实行新房新制度,推行公积金,统一建立了住房基金。
我们知道,原先我县的住房都是单位出资造的。通过福利的形势,分配给员工居住,但是员工本身不拥有产权。因此,房改起步阶段,主要是出售成套公有住房。这些公有的住房,包括职工本单位住房和“解困”房。原先的公有房,通过改革后,出售给了个人。现在很多人还将此称为“房改房”,这就是“房改房”一词的来历。
除了出售公有住房之外,在扶持集资合作建房方面,主要是鼓励以个人投资为主、各个方面同筹资金建设。而公积金制度的推出,是一件大好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使许多职工提前有能力购买了住房。
可以说,这一次文件的出台,对我县住房的长期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从根本上破除了住房困局。1992年后,我县虽然出台了很多文件,但是基本上都是对于上述方面的完善和更新。从那个时候开始,一直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县房地产开始逐渐走向市场。这才有了新世纪后淳安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
当年老房的命运
让我们再把目光投向当年的那一批公有房。这些公有房通过房改之后,渐渐成为了百姓自己真正拥有的住房。但是由于这些房子设计落后,建设方面受限于当时技术条件,目前产生了诸如安全、物业、交通等许许多多的问题。
对于这些房子,我们现在统一称其为老旧房。对于这些老旧房构成的小区,现在称为老旧小区。为了解决这些老旧小区、老旧房存在的问题,我县在2008年启动了危旧房改善工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年内完成城区八大区块的危旧房改善工程”的整体思路,我县于2008年正式启动了危旧房改善工程,针对城区公有危旧房分布的具体情况,千岛湖镇城区国有土地上公有住宅的结构简易、结构危旧、设施不全的非成套,相对比较集中,且不适合拼接、维修改善的住宅房屋进行整体重建改善,计划包括实验厂区块、金鸡弄区块、林业局后山区块、中医院门口(骑龙巷)区块、风暴巷区块、老自来水厂门口区块、化工厂区块、木材公司生活区区块,共涉及房屋151幢、居民476户、面积约4万平方米。八大区块住户的安置地点选定在老城区以实验厂、金鸡弄、朝阳新村三大块。
2010年,我县启动了老旧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并将此项工程列为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计划用五年时间对千岛湖镇共11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进行物业“提质扩面”改善,总投资约7000万元。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小区单元门口增加保安门,缩小路边绿地增设停车位,增加围墙,安装监控系统,小区破损路面修补等等。随着这一批老旧小区、老旧房的淘汰、更新、优化,我县的居民住房彻底告别了落后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