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一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淳安上线“清廉村居”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40号
~~~
~~~
~~~
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首部生态“特区”保护法规
助推淳安绿色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新闻发布会

  记者 方俊勇/文 张渊凯/摄

  9月7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制定条例的背景、过程和主要特点等进行了解读,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县政府就法规宣传、贯彻等情况等作了介绍。

  据了解,该《条例》已于7月30日获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设立以来首部“量身定制”的法规,也是全国首部生态“特区”保护法规,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的高标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

  淳安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之一,地处境内的千岛湖是长三角最大的人工淡水湖,也是浙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具有极高的生态战略地位。2019年9月,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范围覆盖全县域。近两年来,当地在机制创新、系统保护、绿色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在全国率先形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发展的“千岛湖模式”。目前,千岛湖出境和整体水质总体达到I类标准。

  “作为全省唯一的生态‘特区’,淳安还缺乏完备的保护管理法规体系,有必要以立法保障推进改革创新,推动生态富民、绿色发展,助力共同富裕。”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俞雪坤说。

  据悉,《条例》共分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保障等七章四十二条,对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予以立法确认。

  《条例》首次规定千岛湖生态修复、水土保持、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要求,包括“保持千岛湖总体水质稳定,并逐步提高”“当年度森林覆盖率稳定在前一年度水平之上”等。

  《条例》创新性地为淳安绿色发展提供指南,要求构建低排放、高效益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明确农业、旅游、工业等领域发展目标,推进县域高质量发展。

  此外,《条例》还首次明确相关支持举措。例如,在产业引导上,杭州市人民政府将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的产业平台纳入市级统筹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淳安发展;在民生保障方面,推动优质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事业资源向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延伸,实现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达到或者高于杭州全市平均水平。

  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说,该局将以“一部法规、多项制度”的方式,协同相关部门,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对《条例》明确的各项政策举措和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细致的规定,建立健全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考核体系,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化,切实推动和保障《条例》落到实处。

  “未来我们将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多举措落实水生态环境治理。编制《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多维度开展流域联保共治。打造以农业面源治理为主的Ⅰ类水保持工程、以环湖缓冲带修复为主的水生态保护工程、以藻类监测预警为主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等三个亮点工程,高标准推进水生态环境示范试点县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说,此外将依托已成立的杭黄合作跨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为千岛湖综合保护提供智力支持。

  淳安县政府负责人也表示,接下来,淳安将继续加强《条例》的宣传,同时在省市的指导下,坚决落实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级制定的相关发展规划,加大实施力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专版
   第04版:都源
“阳光码”扫一扫 村里事情全知道
全国首部生态“特区”保护法规 助推淳安绿色发展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的决定
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城管蓝+环卫橙”奏响为民服务“最强音”
导读
报头
今日千岛湖一版要闻01全国首部生态“特区”保护法规
助推淳安绿色发展
2021-09-09 2 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