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夕,县红十字会负责人来到浪川乡某村看望了淳安县第一例(浙江省第八例)人体器官捐献者沈某川的父亲沈某思,送上了慰问金,并赶赴沈某川墓地默哀献花,以表达崇高敬意和深深缅怀。
有些人生前默默无闻,临终壮举感人。沈某川、汪某利、方某根……他们虽然都是普通百姓,然而,都相继奉献了爱心,捐献了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挽救了许多患者的生命,让生命延续。据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2人捐献人体器官,3人捐献遗体,2人捐献眼角膜,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今后捐献者会越来越多。
清明节期间, 县红十字会陈列了“捐献器官、延续生命”宣传展板,还向全县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家属发出了感谢信,向市民发放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倡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