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 9时30分许,汾口派出所接报警称,其所开的客车在姜家狮城路段被撞坏了,车头右前大灯和保险杠损毁,肇事者不在现场。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据当事人陈述,这辆车子是前一日停放在此处,第二天早上发现遭遇“横祸”。根据现场情况,民警积极开展走访,并调取事故时段、路段现场监控,发现有一辆满载橘子的电动三轮车撞了客车,后往汾口方向逃走。民警随即对该线索进行追踪,迅速锁定嫌疑人姚某某,并于当晚在汾口集镇找到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姚某某对自己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审问过程中,民警对姚某某提到的前一晚半夜11时前往界首摘橘子一事产生怀疑,遂对该事进行询问,姚某某面露慌张、答非所问,随后,半夜驾车偷橘子并卖掉的故事浮出水面。民警对其盗窃、交通肇事逃逸两个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主动联系橘农,将姚某某所获赃款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