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法律维权对许多老百姓来说是那么的可望而不可及,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9年的王勤淑,一直用热情与真诚告诉大家,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字眼,它透露着正义与关怀。
正己才能正人
孔子有句名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法律规范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王勤淑总是这样时时刻刻提醒自己,面对任何一次法律咨询、任何一次法律援助申请,王勤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收受当事人的财物和吃请,而且经常告诫、督查法律援助中心其他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人,要遵守工作纪律、党规党纪和法律援助相关规定,树立起法援人“为民、务实、廉洁”的形象。
2017年9月的一天,有个当事人拎着一袋刚刚自家产出的山核桃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感谢你们为我提供法律援助,这是自家产的山核桃,你们尝尝。”不过王勤淑婉言谢绝了,因为她首先想到的是廉政首先得从自己做起,只有自己做到了,才能够有效地督促其他人。
俯首甘为公仆
“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体,尤其是农村的群众,为了一个申请,一次次往城市跑,所以我的想法很简单,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我希望能帮一个是一个。”凭着这样一份信念,王勤淑奔波于为弱势群体维权的路上。
家住枫树岭镇夏峰村的余某是一位残疾人,独自生活,2017年10月给同村人造房子时受伤,与房东就后续的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在百般催讨未果的情况下,余某想通过“打官司”解决,但高额的律师费及诉讼费吓退了他。
因为远在乡下,而且行动极不方便,于是余某想到了找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忙,打电话向接待的工作人员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后,作为负责人的王勤淑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次日上午,王勤淑马不停蹄地赶到村里,正式受理余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制作了谈话笔录,并当场指派律师办理,最终帮助余某要回了赔款。
“办理好一个法援案件,就能影响社会上更多的人来了解、支持、关心法律援助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所以面对每位求助者,王勤淑从不敢马虎。
今年年初,一位93岁高龄的老人踉踉跄跄地来到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哭诉,要求解决自己的赡养问题。
“当时老人说的是方言,口齿含糊不清,听清他的表述很困难,幸好老人会写字。”王勤淑说,很多案件的当事人,可能会反复咨询沟通多次,而你需要做的就是不厌其烦地作答和解释,因为这个工作不仅要掌握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最终,在她和同事的上门调解下,三个子女签下了赡养协议。
让法援更便捷
“淳安地大人多,困难群众也相对较多,所以我们一直在想怎样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解决法律援助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近年来,王勤淑带领同事们深入践行司法局“最多跑一次”改革,收到了良好的反响和效果。
王勤淑说,法律援助中心主要实施三个“跑”,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与援助对象的“零距离”。
那么,什么是三个“跑”?“简单来说,一是争创效能“快速跑”。通过印制《淳安县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手册等各类宣传品,摆放在各工作站点,张贴到每一个行政村村头,发放到农户手中,扩大宣传,制定实施《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等,让群众少跑路;二是主动服务“反向跑”。对于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提前介入、预约上门等便捷服务,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情况,实行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确保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运作顺畅;三是窗口前移“就近跑”。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牵头协调各部门单位、乡镇司法所,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优势,就近办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
如今,她的工作仍在继续。“法律援助承载着老百姓更多的期待与信任,做好这份工作,希望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洒向每个困难群众。”王勤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