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擎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带队来淳督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永青陪同督查。
县委副书记董文吉汇报我县贯彻落实市委有关人大工作文件精神的自查报告。
县领导赖明诚、徐月焕陪同。
一直以来,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有布置、有考核,多举措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不断完善县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注重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重视县乡人大队伍建设,支持和保障人大工作。在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方面,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完善人事选举任免工作,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有力地推进了人大事业不断发展。自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后,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和措施,使市委文件精神得到较好落实。
会上,陈擎苍充分肯定了我县在贯彻落实市委有关人大工作文件精神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认为淳安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强有力,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程度不断提高,人大依法履职和代表作用发挥得更加明显,人大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陈擎苍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强化政治意识,建立健全机制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强化一线意识,进一步发挥人大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的作用,更加精准地建言献策、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更加有为地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要强化严实意识,进一步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上更加严实,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