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惩戒“老赖”。充分利用惩戒措施制裁失信被执行人,强化联合惩戒机制,县人民法院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融资、出入境、高消费、招投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方面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促进联合惩戒机制常态化。今年1-5月, 165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 10名被执行人限制招投标。
曝光“老赖”,给其施加压力,是今年执行工作的又一个重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今年不仅上了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的曝光台,还在电视台、公交车车载媒体、广场及社区屏媒屏幕滚动播放(每天有效滚动播出7000余次),并在有关刊物上不定期刊登,最大限度压缩“老赖”生产、生活和消费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依托专门力量,依法加大执行强制措施力度。今年,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县公安局拘留所建立“公法联动、资源共享、矛盾共调”的局所对接工作机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5月,该院共对69名拒不履行、拒绝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1名妨害执行的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罚款、拘留处罚。
在党委政府支持下,与国网浙江淳安供电公司、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务公司)等单位联合签订会议纪要,解决执行过程中“腾房难”问题。
——对“老赖”严查死盯。为了让执行网络范围扩大,该院还不断将执行力量深入基层,依托乡镇综治网络平台,目前,全县23个乡镇设有“执行联络站”(乡镇综治办主任为联络员),形成执行网格化管理,解决人难找、财难查问题。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为促成案件尽快执结到位,县人民法院整合辖区内执行工作力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歼灭战,开展多起执行攻坚行动,彰显法律的尊严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