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
专版
上一版
3
4
下一版
标题导航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
淳安县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
~~~
就业创业新福地 宜商宜居千岛湖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淳安县民生价格监测信息
~~~
2017年春节专家停诊安排通知
~~~
遗失声明
~~~
注销公告
~~~
广告
~~~
广告
~~~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1月21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城乡新闻
第03版:专版
第04版:部门聚焦
第05版:专版
第06版:旅游天地·迎新春特刊
第07版:美丽乡村·迎新春特刊
第08版:部门聚焦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淳安县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
就业创业新福地 宜商宜居千岛湖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淳安县民生价格监测信息
2017年春节专家停诊安排通知
遗失声明
注销公告
广告
广告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今日千岛湖
专版
0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7-01-21
2
2017年01月2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