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我县召开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提案交办工作会议。
县委副书记董文吉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县领导姚伟明、吴东明参加会议。
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期间,党代表共提交123件提案,经提案委审查,立案113件,现已全部明确承办单位。自各承办单位接到提案后,需在6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至各领衔代表或代表团团长。
董文吉强调,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提案是各级党代表发挥职权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提案是各承办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代表提案体现民情民意,要通过办理提案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案办理是推动工作的有效抓手,要站在更高角度推动问题解决。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一把手作为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排出办理计划,按照办理期限要求,分阶段逐项抓好落实;注重配合协调,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积极配合。要注重方式方法。严格程序,坚持开门办提案,将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推进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提案更好更快解决;强化监督,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督办通报,在提案办理期限截止后要做好后续跟踪,真正将提案办理做成一项呼应民意、解决民需的工作。
会上,县旅委、农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