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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1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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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公告单位: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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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千岛湖广告08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6-12-31 2 2016年12月31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