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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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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江华平副县长调研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县人口计生局举办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项目操作培训班
育龄群众在县计生指导站向医护人员咨询孕前健康检查事宜
育龄群众在县妇保院进行免费孕前健康检查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以下简称“国家优生项目”),是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民生项目。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在今年4月27日已经全面启动。

  一、实施国家优生项目的重要意义

  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2009年7月,为落实浙江省优生“两免”项目,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09]29号)。三年多来,全县各乡镇、部门认真做好优生“两免”工作,出生缺陷干预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县推进国家优生项目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不仅关系到中央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还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各乡镇、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国家优生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实施国家优生项目的基本原则

  ──坚持优生“两免”,实现与国家优生项目衔接。优生“两免”是我省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个品牌,需要继续坚持。国家优生项目是国家重大民生工程,必须全力完成。根据省政府要求将优生“两免”中的“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更名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接轨国家优生项目,形成新优生“两免”政策。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实施国家优生项目,坚持“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加强人口计生、卫生、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国家优生项目实施。

  ──坚持免费政策城乡一体。免费服务对象,继续实行城乡一体化的优生“两免”政策,我县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符合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可以免费接受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坚持实现信息共享。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建立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婚检机构要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个案信息、统计报表定期报送人口计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要定期将检查发现的高危人群和传染病等情况通报卫生部门。

  三、免费服务对象、原则与检查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妇,可以享受免费服务:

  1.本县户籍人口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含经批准再生育)夫妇;

  2.在本县内登记结婚的青年男女;

  3.本县流动人口中具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以及生育证明,准备怀孕的夫妇。免费服务的原则是每对夫妇每孩次可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内容,包括女性、男性检查共19项,婚检项目保持不变。

  四、工作分工与服务流程

  1.结婚登记时的待孕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由县妇幼保健院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规定的项目,已包括在免费婚检项目中并接受过检查的,结果提供给县计生指导站,不再重复检查,婚检项目中未列入的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计生指导站应在坚持方便群众的前提下,委托县妇幼保健院在婚检时一并检查,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统计报告信息系统》。另外,检查结果的评估建议、随访表收集整理、一般人群及高危人群的分类、高风险人群的个性化咨询指导等由县计生指导站负责完成。

  2.结婚登记时未接受检查的待孕对象、再生育及流动人口待孕对象均应携带人口计生部门发放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券》到县计生指导站接受免费检查。所有检查项目、家庭档案收集管理、检查结果的评估建议等均由县计生指导站负责。

  3.乡镇负责所有服务对象的宣传动员、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以及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的确认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券》由乡镇(青溪新城管委会办公室)计生办负责发放,服务对象凭《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券》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到县计生指导站接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经费结算

  国家优生项目经费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负担,并按原优生“两免”检查补助比例对农村和城镇居民及流动人口按实际检查人数计算补助。县财政在统筹使用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根据服务对象分类按例据实结算。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国家优生项目领导小组,县府办、计生、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县人口计生局要切实担负起国家优生项目的牵头组织实施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主动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针对本县育龄人群流出多的实际,县人口计生部门要与周边县、市沟通协调,为淳安流出待孕夫妇提供就近服务,并做好后续工作的衔接。

  2.落实财政保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科学编制年度国家优生项目经费预算,落实工作和项目经费,保证检查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技术质量控制等工作需要。县财政局要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国家优生项目经费统筹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强化监督管理。县人口计生局要加强对国家优生项目的督查和指导,包括对目标人群的确定、项目实施进度、目标人群覆盖水平、检查质量等,保证国家项目顺利开展。人口计生、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检查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检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信息安全和检查质量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自4月27日我县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来,全县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人数962对1924人(其中准备怀孕生育1孩274对、准备怀孕生育二孩的688对)。省计生委于10月上旬对我县国家免费项目进行了督查,充分肯定我县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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