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2日,威坪镇某村陈姓四兄妹气势汹汹地来到威坪镇政府要求威坪司法所帮忙调解他们与威坪敬老院的矛盾。经了解,陈姓四兄妹的大哥陈某甲今年58岁,为五保户,独居,由某村村委联系送往威坪敬老院生活。但在9月30日,由于陈某甲心情不佳,向敬老院提出想要回家。敬老院根据“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后,联系其所在村的村委干部,专车将其送回某村,并给予其生活费1000元以及饼干、泡面、牛奶数箱。但不幸的是,该老人几天后被发现死在家中。陈姓四兄妹认为敬老院没有尽到看护职责,应该对老人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
威坪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介入,首先安抚四兄妹的情绪,同时为他们提供一些法律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村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陈某甲为五保户,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进入敬老院生活,另外由于敬老院是非营利性质的,在五保户入院时应尽到看护责任,出院时履行通知义务,在这里威坪敬老院在陈某甲入院时能妥善照顾其起居,出院后及时通知某村老人的行踪并留有生活所需,已经履行应有的义务。最后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细心讲解、耐心劝说下,陈姓四兄妹正确认识了事件的缘由,威坪镇某村也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其一定慰问。
回顾整个事件,空巢老人现象凸显,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问题。缺乏关爱是大多数空巢老人难言的心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关爱空巢老人应从身边做起,一方面空巢老人的亲属应真正做到“孝”,老人不只需要物质保障,他们更需要的是真心的温暖,要从繁忙的工作中抽时间给予老人应有的嘘寒问暖;另一方面,政府、社会应进一步落实“居家养老”等公益服务,通过老年人协会丰富老人的业余文化生活,“代理儿女”等形式一对一结对子,解决老人生活上的困难。
“劳我以生,佚我以老”。养老“空巢”,是一个需要家庭、社区、社会、政府以及个人共同努力加以解决的综合性问题。 (通讯员 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