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票制”即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采取户主意见票、两委论证票、党员审议票、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表决票、群众评议票等“五票”的方式,对村级重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的制度。
据了解,结合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实施,采用“五票制”决策的村级重大事务,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内容: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城乡统筹发展村庄建设规划;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集体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兴修学校、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下山移民、土地整治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根据安排部署,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425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五票制”工作。今年中洲镇全面开展“五票制”工作试点,其它乡镇试点行政村要达到总数的30﹪,全县30个中心村要列入试点范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五票制”做法基础上,2012年各乡镇(单位)推行“五票制”的行政村要达到总数70﹪。到2013年,全县425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五票制”。
近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发出《关于在全县行政村推行村级重大事务“五票制”的通知》,要求实施“五票制”决策村级重大事务,要以巩固党在农村领导核心地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根本,以进一步落实村民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强化村级组织自治功能为重点,不断推进农村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