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洪晓珍、王华强、邵新根3名代表已书面提出辞去代表职务,根据选举法规定,会议决定接受洪晓珍、王华强、邵新根辞去淳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洪晓珍同志的淳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和王华强同志的淳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成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淳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淳安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