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胡炳君同志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淳安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方开银同志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淳安县委员会城建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吴晓宏同志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淳安县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余运德同志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淳安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家有同志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淳安县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