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文彬
5月25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文吉,副主任洪永鸿、叶春晖、毛夏平、江灵强、徐香枝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副县长吴克青参加。
会议由董文吉、徐香枝分别主持。
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县监察和法制司法委员会成员,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机关相关干部,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举行了《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专题法制讲座。
会议讨论通过了《淳安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淳安县人大代表小组集体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淳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办法》《淳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办法》《淳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许可对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和实施刑事审判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等7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