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人行道上,耳畔总时不时的会传来电瓶车、自行车,甚至摩托车的鸣笛声。它们肆意“飞驰”在原本属于行人的专属道上,这不仅给道路交通埋下安全隐患,也让文明城市形象减分。
8月4日早上,笔者行经千岛湖广场路段时,一位母亲正带着孩子行走在人行道上,此时一辆电瓶车飞驰而过,与那个孩子几乎是“擦肩而过”,险些将人撞倒。任性“司机”回答几乎一致,“车子骑在人行道上不用等红绿灯,抄近道还可以节省时间,只要自己多加注意,就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人行道存在的意义,就是为让行人能够享受行走的安全与快乐,但如今越来越多的非机动车开始偏离行驶的初衷。试想,人行道一旦成为“司机”竞相节省时间的“便捷通道”,那么人行道设置的意义又何在呢?
用“省时”来搪塞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绝不应该成为违反交规、漠视行人生命的借口。针对这些现象,除交警部门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外,最重要的是,还需增强市民个人的规矩意识、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以我辐射影响他人,树立文明行驶的理念,让城市建设更加文明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