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叶小芳 叶祎婷
不动产坐落:丰家山二期18幢701室
异议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
申请事项: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
异议反馈地点及电话: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0571-64819819 金志豹
公告单位:淳安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公告时间: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