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志军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公布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名单,“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助力山区县共富入选全国商标品牌建设综合创新类优秀案例。
近年来,我县积极开展“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创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优化品牌运营,加快千岛湖生态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水平转化。在县市场监管局与省市局积极沟通协调下,2021年11月“千岛农品”集体商标在第5、29、30、31、32类商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成功注册,成为了杭州地区先行启用发布县级“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最早的区县市之一。
为推进淳安农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县市场监管局邀请了浙江特检标准院的各类专家,针对“千岛农品”系列农产品把脉问诊,制定发布《“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淳安县国家特色农产品生态气候适宜地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千岛农品山核桃”省级团体标准,以及“千岛农品千岛湖茶”“千岛农品淳安酱”等7项14个品类的农产品团体标准,“千岛农品”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目前“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涵盖农鲜品、农品制和农创品三种类型,远销新疆、内蒙古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品牌质量和品质服务均获得了良好口碑和广泛赞誉。
未来,“千岛农品”发展之路将继续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和品质至上的总体要求,从强化品牌管理、优化资金使用、细化品牌宣传、深化品牌销售等方面,推进“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努力将“千岛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成为浙江生态农业的一张“金名片”,成为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区域公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