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
专版
上一版
3
4
下一版
标题导航
全面提升 新时代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
坟墓搬迁公告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广告
~~~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城乡新闻
第03版:特刊
第04版:专版
全面提升 新时代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坟墓搬迁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广告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今日千岛湖
专版
0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19-09-11
2
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