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县去年已停止实施企业年度检验,改为由企业自行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资料,所有填报内容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自去年全县启动年报公示以来,市场监管局通过新闻媒体、电话通知、群发短信、邮寄资料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信息公示义务。但还有一些企业至今未进行年报。这些逾期未报送年报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时公示的企业以及个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而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将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贷款的利率、额度也将会受到限制。